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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静默(1 / 2)

千命是宿叶城中最普通的底层青年。多年前,她来到城中求学,之后便留在这里工作生活。她的父母世世代代都是农民,虽然农民的社会地位并不高,但生活却也幸福,物质上并没有比城市里的人差多少。

这片地区被称为赫尔垣,北临敖兰山脉,西边则越蓬行省。论经济水平,此地甚至要强过越蓬行省。只不过,与越蓬相比,这里的生活氛围当真是......

至少在千命看来,这里简直就是人间天堂啊。

千命的一天几乎可以代表所有城中的青年人。清晨,天刚刚亮,她急急忙忙地在床上睡眼惺忪地爬起来,匆匆洗漱几下,随意吃点东西,便前往工作。

赫尔垣原本实行的是一种终身雇佣制,只要员工不犯重大问题,即使毫无作为也可以工作一辈子。可惜,由于最近几十年经济不景气,大多数公司集团都不再采取此种制度。像千命这类年轻人大多数只能当个临时工,不过,对于她或者大多数人已经不重要了,干什么工作他们一点也不在乎,能否干得长久更不重要。总之,干一天是一天,绝对饿不死。

如今,许多问题已经得到改善。再次拿千命来举例好了,千命的一天从匆忙的早晨开始,泡茶、摸鱼、午睡、再摸鱼,直到太阳下山。她从不加班,一秒钟都不会多待,老板几乎每次都是最后一个下班的人,但也绝对可以在太阳下山之前收工。单单这么看,隔壁的邻居可羡慕他们死了。

要说干的活少,倒是真的,但是,和以前的制度相比,其实二者并没有太多区别,可能实际的生产比以往还能有提升。薪资方面,临时工自然比不过传统终身制的员工,但还是那句话,绝对是饿不死的,吃吃喝喝,一个人逍遥自在并无不妥。

这里的青年,不,中年和老年人也一样,毫无上进心可言。老人想的是安安稳稳活到死,其他都无所谓;中年人想的是安安稳稳混到退休;青年人就厉害了,竟也是希望安安稳稳混到退休。几乎没有人再有什么伟大的理想,人们都追求平静。由于本地经济高度发达,只要没有太多妄想瞎折腾,工资是足够一个人用的。

活得安逸,更重要的是心态,千命的同龄人压根对结婚生子毫无兴趣,只会觉得麻烦。毕竟浪费心力和钱财最后大概率也得不到什么想要的,反而一地鸡毛,给别人做了嫁衣裳。她不想买房子,没有梦想,也不怎么存钱,都是随缘花,能剩多少剩多少。或许外省的人会觉得他们没出息,可她丝毫不在意,只要自己舒舒服服的,任何人的言语精神攻击都毫无作用。对未来没有任何期待和希望,更不想有希望,只是把当下的每天过好。

来到这里短短几个星期,阿德对于赫尔垣的人民同样有种欲说还休的异样感。这里的每个人看似都十分友善懂礼貌,皆是笑脸相迎,眼睛里没有太多神采,但绝不像越蓬行省的人充满死气怨恨。明明生活中的一切都不尽如人意,却没有丝毫不甘心的感觉,没有希望,却总是乐乐呵呵的。

阿柯和小米没想那么多,也没能力想到许多,他俩开心得很,因为本地有一类书籍十分对他们胃口。阿德自然又是不明白,小人书有什么可看的,不仅幼稚而且虚假至极。完全****的东西,他是不会有兴趣的。他想不通,街上到处都是卖书的店铺,为什么当地人能如此痴迷。小人书大多以连载的形式出版,每到新的一期发行,他便能看到各个书店门口排起长队。一番了解过后,他依然无法理解,为什么人们不把精力放在实实在在的生活上,不为生活努力,却沉溺于虚幻之中。

阿柯小米倒是好,来到宿叶短短的几天时间,便因为这种破书结识了好几位书友,其中就有千命。

那天,千命被老板临时通知要加班,她于是编了个理由,说是要外出见客户,之后一整天的时间,老板便再也联系不上她了。事实上,她根本没去跑业务,而是不务正业来到了书店。书店门口的海报上写着“特碧石矿机大促销”,但排队的人却对经济新闻毫无兴趣,只顾着抢购新一期的小人书。其中,便有阿柯三人。

好巧不巧,当日新一期的书排到四人时,竟只剩下最后一本。一通商量下,千命与阿柯合伙买下一本。随后,千命、阿柯、小米三个人更聊得不亦乐乎,千命还邀请几人去家中做客。

“姐姐,你能不能在这先等等我们?我们要去交代一下才能去你家。”

“当然可以,我就在原地等你们。”

呆呆地望着人潮涌动,她想起刚来宿叶时,这里还是一片繁忙的景象,如今却变得如此慵懒。她其实并不讨厌这种生活,虽然单调,但至少没有压力。只是偶尔,她也会想,如果当年没有来宿叶城,现在会是什么样子?

阿柯没让她多等,很快便带着一堆好吃的回来了。千命的住处并不算宽敞,但对于一个女孩来说,也够住了。在本地,房子价格虽然高,但比越蓬便宜不少,只不过人们不愿意买房子,觉得毫无意义,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历史原因,想想都有些后怕。

千命说道:“这里的公司只认资历,不认能力,我这种临时工根本看不到未来。”

阿德回应道:“但你们这里的生活不是挺安逸的吗?”

“...呵呵...”

本地有一项奇特的规则。对于想升职加薪的青年来说,升职认定的标准不是工作的业务能力,而是资历,混得越久就越有优势。

说句题外话,此处阶级尊卑意识十分强烈,从日常的行为对话便足以体现,几乎每句话都带有谦词敬语。在赫尔垣,晚辈见到长辈时必须行鞠躬礼,并且要用敬语称呼对方。即使是平辈之间,也经常用您来称呼,以示尊重。

同样的岗位,一定是资历或者年长者优先得到晋升的机会。比你资历老的上级没有晋升,无论你能力多强也不可能跑到他的头上。种种因素,让本地的工作效率几乎成为大陆末流。很多人上班时间无所事事,什么活也不干,聊天喝茶睡觉倒成了正经事业,等快要收工的时刻却开始认真起来。既然必须要比老板走得迟,那当然是选择最后时刻再工作,其他时间尽力摸鱼,倒是也轻松。

之后,小米二人几乎每天都要和千命见面,在她公司门口等她下班,陪她一起吃饭,姐姐长姐姐短地喊着,对阿德都没那么亲近了。他俩甚至邀请千命陪他们一起参加几天后的一场酒会,但当千命得知是总督大人举办的酒会后便立刻打起了退堂鼓。

不说别的,像千命这样的青年,除去工作以外,非必要是绝对不出门的,天天宅在屋里。要不是买小人书遇到阿柯小米,阿德可不认为她能认识自己这一行人,身份地位就不允许。

转念之间,千命突然想到了一个人。千命每天都会随身带着一个小包,包里始终会装着一本小人书,书中,有她最爱的“人”。她不经意地翻开书,手指轻轻抚过插图,仿佛能感受到他的温柔,顿时,她产生了一股莫名的勇气。

加上二人轮番劝说,以及阿德的场外声援,最终,千命极其不情愿且无可奈何地答应了。但是,三人随后的举动再次让阿德感到震惊。

毕竟是总督举办的酒会,总得收拾打扮一番是吧。千命的确是女孩子,但天天待在家里,所以不太爱打扮。可自决定参加酒会之后,立马来劲了,带着阿柯二人弄来了一大把奇装异服。

穿上礼服,化好妆,千命内心既兴奋又忐忑。她从未想过自己会穿上这样的衣服,但看着镜中的自己,她又觉得,或许偶尔打破常规也不错。

“这不是书里人物穿的衣服吗?别开玩笑了,这能穿出门?成何体统,太不得体了。”阿德责问道。

“为什么不行?我给男爵您也准备了一套,请换上试试吧。”千命真不是开玩笑,说着就从柜子里抱出一套衣服递过去。

阿德自然是宁死不从,无论三人怎么劝说,最终也还是坚持穿着拉比给自己亲手做的武者服。

千命穿的是一件深蓝色长袍,袍子上绣着银色的星辰图案,腰间系着一条镶嵌着宝石的腰带,头上戴着一顶夸张的羽毛帽,帽檐上还垂着几串晶莹的水晶。

阿德看着千命的羽毛帽,忍不住伸手摸了摸帽檐上的水晶。千命笑着拍开他的手:“别乱动,这可是我花了大价钱买的。”

到了酒会这天,阿德再次受到极大的震颤,他竟然发现自己才是最格格不入的一小只。

此次,加上千命,他们总共有五个人参加。

“怎么?你怎么也穿成这样?”阿德对着眼前的男人问道。这男人穿的正是先前三人想让他自己穿的那套衣服。

“嗨,入乡随俗嘛。”蕾塔迪害羞地答道,“其实,不瞒您说,我很喜欢看这些书。马尔斯也卖,都是从赫尔垣进的货,我可是忠实读者,期期不落。”

环顾四周,除了阿德自己,所有人都身穿奇装异服。既已如此,难不成总督也会穿成这样混倒人群中?

酒会大厅的墙壁上挂满了巨大的油画,画中的人物仿佛正注视着每一位来宾。水晶吊灯的光芒洒在地板上,映出斑斓的光影,空气中弥漫着葡萄酒的醇香和甜点的奶油味。阿德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武者服,突然觉得自己像是闯入了一场荒诞的梦境。

他握紧拳头,心中暗骂:“这些人到底在玩什么把戏?”但当他看到千命和阿柯笑得那么开心时,怒气却又渐渐消散。

“哇,奥卡!!!”就在阿德还在发呆的时间,身边这几位不约而同地朝着不远处一位白发“男子”跑去。

按照千命的解释,奥卡是书中的一名角色,是一位十分温柔的“男神”。阿德不想听这些乱七八糟的解释,仔细打量一番后,方才发现,这位奥卡先生居然还是女扮男装。

他原本觉得这些书幼稚可笑,但此刻看到千命眼中闪烁的光芒,他突然意识到,这些故事或许正是她逃避现实的一种方式。

“参加这种聚会呢,真实的性别并不重要,扮演的角色是什么性别,你就是什么性别。”千命向他解释。

奥卡依次向大家敬酒,最后连阿德都被敬酒了,他不好拒绝,不论怎么说这人还是很懂礼貌的。可就在他喝完酒后,却发现奥卡一直盯着他,眼珠子一动不动。

“怎么了吗?”阿德疑惑地问道。周围的人也一脸疑惑。

“阁下,您今后的七年不会有太多好运了。”奥卡严肃地答道。说着,轻轻地将手搭到了一旁的小米肩上。

“嗯?什么意思?”

“我是一名术士。我们这行当里,有一条公认的说法。如果与女术士碰杯时没有直视对方,那么接下来的七年内都不会有好运。”奥卡更加一本正经,完全不像是在开玩笑。

“这...荒谬,我不相信这些歪理邪说。”突然间,阿德注意到了对方的眼睛,幽怨却又有一丝热切,明明和她瞳色都不同,竟能如此相像。

“怎么了?”

“抱歉,失礼了。您的眼神,和一位故人太像了,我不自觉地想到她。”

“可以问问是样的人吗?”

......

同时刻,一片静湖的岸边,一棵巨树下坐着十来道身影。今天恰好是朔月,绸缎般的夜空中群星璀璨。

“每年的今天都有流星雨,小时候,父亲带我和大哥一起看过。”

人群最中央,是一位穿着白色纱裙的女青年,面纱遮住面庞,一身洁白,唯有缠头发的布条是黑色的,紫色的双瞳掩映着星辉。她身边几乎都是十岁左右的孩子,甚至有年纪仅七八岁的儿童。

“二姐,大哥是个什么样的人啊?”

“很温柔,也很善良的人。从小,没人疼没人爱,不知道什么是爱,只好用他想象出的爱去温柔地对待别人,不过,这都是和我认识之后了。那之前他可坏了,就喜欢欺负人。”说到这,女子不自觉地也想起了往事。

......

海边的一艘无人船,一名男孩已经熟熟地睡去。岸边,红发男子正轻轻地抚摸着一位小女孩的头。

“义父,你有没有觉得大哥变得和我越来越像了?”女孩问道。

“哈,丫头,你有没有想过,不是他变得像你,而是你们原本就很像,你们是一类人。因为认识了你,所以,他才能有这几年的幸福生活。”说到这,男子眼神变得柔和,怜爱地看向女孩,“船快开了。我必须先安顿好阿德,短时间内恐怕难以回来。如果你有任何麻烦,记得写信过来。就算是飘扬过海,我也会回来。除非我死,否则我不会让任何人伤害我的女儿。”

“好。义父你不用担心我,我不是好惹的。”

“对了,这个你拿着,有她在,没人敢动你。”说着,男子将腰间的白色细长佩剑递给女孩,“你是有资格持有她的,说起来,原本就应该是你的。”

“好,我就不推脱了。一路走好,照顾好大哥。”

“呵,你这丫头...没有理由不放心你,你一直都很坚强勇敢。”男子随后又转过头,对着远方的一道身影点点头。那道身影包裹在厚厚的铠甲中,完全看不出样貌。只是,看身姿就能判断出,一定是个狠角色。那道身影对着男子弯腰鞠躬,随后继续笔直地站立守卫。

随后,在女孩不舍的挥手中,无人船渐渐驶离海岸。

......

“小姐,天凉了,你们都披件衣服吧。”一位儒雅地中年人为树下的女子以及孩子每人各带了件厚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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