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萝睡眼惺忪地醒来,一阵恍惚,不知刚刚睡了多久。犹记得开始犯困时,太阳约莫隐隐有着西沉的迹象,此刻依然没有完全落下。一场梦,原本以为过了许多年,实际上仅仅几分钟罢了。
“二姐,起来吧,小兰他们都烤好了。”
揉了揉眼,看着安静等在自己身侧的女孩,随即晃晃悠悠起身,走到湖边,抄起一捧水。洗了把脸,终于有些清醒了吧。短短几分钟的梦,除了让自己精神不振,还感觉身体沉重得难以支撑。刚走开几步,一个踉跄,幸好一双大手轻轻将她搀扶住。
“小姐,哪里不舒服吗?”他搀扶的姿势如同托举战旗般标准,二十年的肌肉记忆总是比情感更先苏醒。
“...修沃叔叔你也来了...可能,是有些累了吧。”
“自从前两日收到陛下的消息,你就心不在焉。照理来说,不应该高兴吗?公子他们用不了多久就会来接您。那时候...我的任务也就完成了。”修沃再次调整了腰间佩剑的位置。说起这事,也不免显出一阵迷茫。自己做了快二十年的工作,终于看到了尽头。可他却也和阿萝一样,有着难以言明的惆怅,只是,二人的原因大概各不相同吧。
“小美,你先去吃饭吧。我和叔叔有话说,一会就到。”
“好,那我先走了。”
修沃将阿萝扶到一旁熟悉的石头边,二人一同坐下。
“多谢叔叔这些年的照顾。你我虽然非亲非故,但我早就将你看做一家人。”
“小姐待我如同长辈,实在不敢当。您无需客气。职责所在,又受人之托,于公于私都必须照顾好你。”
“不说客套话了。今后,你有什么打算?愿意去岛上吗?”
“不了。恐怕我还得留在圣城。”
“亲人呢?不回去看望看望吗?”
“他会来找我的。都这么大的人了,不用我操心。小姐是否有所吩咐?”
“说起来有点难为情。只是,如果我不在了,他们不知道还能不能在这待着。如果有叔叔在的话,我倒是不用担心。不过,又得麻烦你。”
“分内之事,殿下不必放在心上,这都是卑职应该做的。”
阿萝露出轻蔑的笑容,自嘲道:“菱姐视我如亲妹妹,将他们托付于我,恐怕仅仅也是因为我的特殊身份吧。不然,我这样无用无情之人...”
“小姐不要妄自菲薄。您的能力,不比任何人逊色。”
“能力?唉,都是最不重要的东西了。谁还没点本事。可凭什么他们会让我担任如此紧要的位置,还不是因为身份。那么多人都在为了我而倾尽全力,我究竟何德何能?凭什么这么多人要在意我?”
“小姐怎么会这么想?”
“世界从来不会因为一两个所谓大人物的死活而有所改变,人们只会顺势而为,如果可以,我真希望那些羡慕嫉妒我的人可以把我顶走。我只想做个最最普通的底层平民,那时候,我该烦恼的就是如何填饱肚子,如何赚钱养家。”
在阿德的记忆中,第一次遇见那位黑裙少女是因为一次意外的同行竞争。脏兮兮的小鬼整日在外城外的贫民窟中窜来窜去,吃了上顿没下顿。原本,他从来没有为生存有过忧虑,但自从遇见了那位无情的老者,便被丢进了这片人间地狱。
趁着夜色,阿德偷偷溜进了一间打烊的破酒馆,这家店,他已经蹲点几日,摸清了内部构造才敢行动。只不过,当他兴冲冲跑到后厨时,没想到竟然会有人和他同时打起来这里的主意。要说遇见同行,并且还是和他一般五六岁大的孩子,并不奇怪。只是,眼前的黑裙小女孩却意外地有着和他一样的紫色瞳孔。
二人对视许久,都惊呆了,竟忘了自己的目的。很快,店主发现了异样,楼上的屋子响起推门的声音,灯也被点了起来。二人立刻选择战略性转进,没有任何犹豫。尽管是第一次见,却还有些默契,步调一致,撤退迅速。
足足跑了两里地,确认安全后,二人才肯停下脚步,一起躲进了一处隐蔽的桥洞之下。桥墩的青苔在月光下泛着尸斑般的幽绿,涨潮时的水痕像勒进石壁的绞索。
“你也是?”
“嗯。”
“我怎么从来没听说过你呢?”
“...”
远处醉汉的呕吐声与野狗争食声形成诡异二重奏,潮湿岩壁渗出的味道,是地下三米处腐败橡树根与妓女廉价香粉的尸骸。
“你叫什么名字?”
“......”
“不能说吗?”
“赛格罗·尔德·——算了。叫我阿德。名字是秘密。”
“哼,有什么了不起的。我是——不公平,你不说,我也不说。萝,叫我阿萝吧。”说着,阿萝主动伸出小手。
阿德低着头,略显羞涩,不置可否地握了握手。
“怎么办啊?我饿死了,没弄到东西吃。”
“你...”阿德摸了摸口袋,却发现衣服口袋竟然烂了个洞,自己辛辛苦苦顺来的橘子早不知道丢到哪去了,“我也没。明天再做打算吧。”
“也只能这样了,唉,真倒霉。”
“你,你应该是大户人家出来的吧?平民可穿不起这么好面料做的裙子。”
“你说这个,这个是——”像是表演变脸一样,原本阿萝还下意识地准备开心地讲解,突然像是想到了什么,立刻面色铁青,变得咬牙切齿,“一个混蛋!王八蛋给我的!如果不是因为我没衣服穿,我一定把这裙子撕碎!”
见识不妙,阿德也识趣地不敢多问。
夜已深,二人没有再多说什么,很快便靠着墙睡着了。月光从铁栅栏漏进来,在他们脚边拼凑出扭曲的荆棘花纹,与圣城地砖图案完全镜像。说起来,阿萝实在有些自来熟,一系列举动毫无淑女之风,大大咧咧,一点没把阿德当外人,竟靠在他身上就睡着了。阿德则不然,自小便敏感内向,陌生女孩如此放肆地靠在自己身上,这可成何体统啊,但,他也不好意思把别人吵醒。一晚上只能红着脸,闭着眼睛假装在睡觉,生怕被女孩发现自己的异样。
天亮了,阿德终究是睡着了。二人相互依偎睡在了一块,外人看来,只会觉得二人相识已久,关系甚好。
饥饿是沿着脊椎攀爬的冰蛇,阿萝的胃袋在第三声鸡鸣前就开始了暴动,左手无意识抠挖着墙缝。晨光从桥洞铁网漏进来,在她与阿德之间织出金色栅栏。
“明天见哦~“记忆里的甜腻声线突然炸响。她触电般缩手,指甲缝里的青苔碎屑簌簌掉落,在光束中形成迷你的青铜钥匙雨:“哎呀,饿死我啦。啊啊啊啊啊!”
阿德则是被吓醒的,只不过醒来之后,却先注意到了身边站着的另外一个人。
“老默爷爷!”老默的剪影就在这时切入光栅,腰间的酒葫芦泛着熟悉的冷釉色。
二人身旁不知何时来了一位套在黑袍里的老者,老人伸出略显干枯粗糙的双臂,将几个纸包递了过去。阿萝打开后立刻乐开了花,竟然是烧鸡和点心。完全顾不上形象,立刻抱着啃了起来。
老默并不是陌生人,阿德见过他许多次。这位善良的老人经常给他些吃的喝的,他虽然一开始也怀疑过对方的身份,但不论如何,自己都饿得前胸贴后背,哪里还顾得上许多。一来二去,便熟络起来。老默对待阿德简直就像亲孙子一般,不仅给他吃喝,还救了他好几次。阿德年纪太小,偷窃手法略显稚嫩,好几次都差点被人家暴揍一顿,幸好每次老默都及时出面,替他赔钱道歉。老默提过好几次带他走,去过安稳的日子,可阿德死活不乐意。他也知道,呆在这,无时无刻都面临着吃不饱饭的处境,但却是如今最安全的生存方式。
“咳咳咳,噎,噎死了——”
阿萝吃得太快,险些噎住,急着找水喝。一眼便瞅见老默腰间别着的一个大葫芦,一把夺过来往嘴里灌。
“哎,那可不是水啊!”老默慌忙准备抢回来,奈何阿萝已经喝了一大口。
“噗——”眉头一皱,瞬间喷了阿德一脸。
“唉,这是酒。你这小丫头...这吃相,简直是饿死鬼投胎,哪有一点大家闺秀的风范。”老默倒没有生气,反而被女孩滑稽的模样弄得哭笑不得。
“这就是酒啊。味道嘛...”说着,阿萝竟再次抿了一小口,“还行啊,挺好喝的。刚才太快了,没尝出味儿来。”
“大人才能喝,你个小姑娘家家的喝酒,像什么话?”老默笑骂道。
“哎呀,好爷爷,你就让我喝几口呗。哥哥们和我说过,稍微喝一点点酒,对身体好。”
阿德没有插嘴,只是安安静静地吃着点心。他看出来了,老默多半是认识阿萝的。而至于老默的身份,他今天也终于可以确定了。只不过,还是同样的道理,老默是自己的大恩人,他背后是谁就不先计较了吧。
一阵攀谈过后,老默起身准备离开:“阿德,你带着阿萝一起吧,如果有困难,记得一定要来找我,至少可以保证你们的安全。记住了,去城门口的驿站,那里的人认识我。”
“好。”
“谢谢老默爷爷!你真帅!”
比起阿德,老默明显觉得眼前这位活泼开朗一直笑嘻嘻的女孩更讨人喜欢。阿德跟着她,应该会有段不错的童年经历吧。
之后的一段时间,二人便开始一同混迹江湖。说起来,虽然阿萝的年纪比阿德略微小些,但比他机灵多了,学识也远超同龄人。最厉害的是,这小姑娘真的不怕惹事,谁都敢上去怼两句,能动手的也绝对不多哔哔。与同龄人干起架来,没几个能打得过她的。只不过,最后倒霉的总是阿德。在一次次被打的过程中,小伙子的身体素质也在一点点地变强。可惜,如此惹是生非的二人,终归还是会踢到铁板。但也因此,他们遇到了一生中最重要的人。那道披散着鲜红长发的背影,是二人这辈子记忆中最伟岸的形象。
与夜空中那一轮高悬的惨白明镜相比,湖边女子的脸更算得上清冷。睫毛在脸颊投下栅栏状的阴影,把月光切割成铁窗的图案。
饭后,送走了一众人,阿萝再次懒散地坐在湖边。一壶酒,像是永远也喝不完似的。酒液顺着下巴滑落,在锁骨处积成小小的琥珀色湖泊,倒映着二十年前桥洞下的星空。她无意识地摩挲着酒壶上的刻痕,反复折叠那一片枯叶。身上萦绕着雪松香与酒糟混合的腐朽气息,像一座正在坍塌的古老圣殿。
秋阴不散霜飞晚,留得枯荷听雨声。石边的身形像段被蛀空的莲茎,风穿过她空洞的袖管时,发出干枯莲蓬摇晃的沙沙声。
她起身时裙摆泛起涟漪,如同先前沉没的晚霞。不远处暗中的修沃时不时发出一阵唏嘘的叹息。在他的记忆中,那位可爱活泼的小女孩恐怕永远不会回来了。如今,只多了一个多愁善感,一切都可以舍弃的圣女。
凯旋的大军之首,是一位黑衣青年,左手压着黑色钢刀,右手稳稳地握着一杆黑色的方天画戟,背上还背着副银弓。他擦拭者刀锋上的寒光,这种冷和二十年前贫民窟铁栅栏的触感一模一样。
晚霞泼在阿德铠甲上,将浮雕的战争场景激活,那些阵亡者的幻影在浮雕沟壑里永无止境地冲锋。影子在夕阳下异常庞大扭曲,与身后士兵们的影子交叠成多头怪物。战马蹄铁与石板路撞击迸发的火星中,混着未擦净的草原人骨渣。
小米无意间踩到了一块废弃的格拉芙贵族纹章地砖,看着大哥伟岸的身影,二人一阵欢呼:“大哥!你打赢了啊!太好了!”
与他弟弟妹妹们不同,身后的兰瑟等人显得严肃至极。
一行人如今依然在兰齐行省的境内,且是最靠近边境的地区。自格拉芙一役后,二皇子顺势集结力量对最近的东部草原人开展了一系列狠辣的军事打击。
原本,二皇子只计划暂时将草原的特库萨克打退,让东部的军事压力稍微缓解一阵。没想到,阿德竟然真的做到了万人敌的地步。几日下来,足足歼灭了近两万的特库萨克。
特库萨克是对所有草原人的统称。卡洛、迦撒特北部的广大草原上,居住者众多的游牧民族。神国十分幸运,塔纳斯雪山从东部一直延绵至整个北境,特库萨克几乎没有角度攻入神国。而卡洛则要倒霉许多,虽然北部有一条长长的敖兰山脉,但在西北的马尔斯有着巨大的平原与草原接壤,东部的兰齐也存在大片的交战区。连得行省北方虽然也有小部分缺口,但那里地形狭窄,易守难攻,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不用过于担心异族大举入侵。
近些年来,草原内部渐渐有了统一的趋势,因此稍微减少了对于帝国的侵略。但根据情报,特库萨克众多部族最近开始大规模的迁徙,聚集地也恰好在帝国的东部以及西北地区,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兰齐和马尔斯的对外防御不得不一再加强。虽然帝国内部明争暗斗不断,但多少都有些不太愿意得罪兰齐和马尔斯。一方面是因为军事实力差距过大,另一方面,万一真的取而代之,就得自己接手这烂摊子了。
特库萨克骑兵不比帝国普通骑兵,战斗力异常强悍,骑士团恐怕也不一定是对手。唯有兰齐、马尔斯这样有着长期对战经验的地区,能与他们相互抗衡。而阿德此次凭借着帝国几乎所有东部地区大军压境之势,也多少带着点他个人非人类的战斗力,取得了难得的大捷。并且,经此一战,他在军中的地位,至少在武力值方面再也没人敢叫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