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海体育馆一号竞技馆的VIP包厢内,柔和的灯光洒在餐桌上,银质的餐具在灯光下闪烁着冷冽的光芒。
张旭站在巨大的单向透视玻璃前,端着一杯红酒,轻轻摇晃,深红色的液体在杯中流转。
他透过玻璃,俯视着下方逐渐被填满的观众席。
一号竞技馆是尚海体育馆最大的场馆,能够容纳三万人。
这是什么概念?
当他站在这里,举目望去,下面是密密麻麻的人头。
当真是人山人海。
而在观众席围绕的中央竞技台上,刻画着中阶经文留影,能够记录台上每一位选手的动作。
当选手停下后,那些动作就会迅速播放,并让场上的选手状态变得不可见,保证普通人都能看清楚他们的交手。
观众们在看的时候,选手不能动手。
必须等到留影播放完毕后,他们才能接着打。
张旭望向灯光照亮的竞技台,面露冷笑道:“蝼蚁们拼尽全力也想要往上爬的姿态。
不论看多少遍,都让人觉得丑陋。”
“张兄,你这么说就有点过分,他们是知名的斗士,万众瞩目的格斗明星。”
同伴与其说是反驳他,不如说在调侃。
张旭自然听得出他话中的真意,转身,满脸笑容道:“什么斗士。
那只是他们自以为是的错觉,以为自己能够凭借斗志和技巧改变命运。
可一切的结果早已经注定,你和我都清楚,这场比赛的赢家是谁。
只有那群愚昧的家伙还在大声加油。”
“不过,压泰格赢的人明显更多,让杜宇赢似乎更符合我们利益。”
“即便是斗犬,血脉也有高低贵贱之分,低贱的血脉就应该趴在泥土,不能奢望赢过高贵血统。”
张旭的脸在灯光下显得格外冷峻。
同伴恍然。
即便他们都是夏国人,可他们骨子里一点都不认为自己是夏国人,而是认为自己是国外的高贵人种。
夏国人骨子里的劣根性是没办法和外面比。
同伴想着,优雅地用刀切开三分熟的神户牛排,叉起带有血丝的肉塞到口中咀嚼。
外面的竞技馆内,主持人的声音透过音响回荡在整个场馆,激昂而高亢:“接下来,让我们有请来自美国的格斗明星,世界最年轻的格斗冠军,麦森·泰格!
这位以毁灭性的招式击败任何对手,被美国人民誉为野兽!”
“泰格!泰格!”
全场爆发出震耳欲聋的欢呼声,甚至有狂热的女性观众激动地扯下胸罩,在空中挥舞。
竞技台右侧的选手通道中,泰格高举双手奔跑而出。
他身高两米,漆黑的肌肤在灯光下闪烁着黑钢般的冷冽光泽,口中发出怪叫,仿佛一头未开化的野人,充满原始的野性力量。
“泰格的对手就是五十四场连胜不败,国内知名的格斗选手杜宇,人送外号,疯虎!”
“疯虎!疯虎!”
杜宇在山呼海啸般的呐喊声中登场。
同伴面露好奇道:“我记得你给杜宇送过死亡威胁信,有必要那么做吗?”
“看他舍弃一切都要赢,然后输掉的败家犬模样,不是很有趣吗?”
张旭微笑着反问。
同伴放下刀叉,举起酒杯敬了他一下,“你还真是十足的混蛋!”
“哈哈,怪只怪他的命不好。”
张旭露出一抹让人心寒的笑容,“明明不是世家大族,却具有灵力,这就是罪。”
他的目光透过玻璃,落在杜宇身上,眼眸闪过一抹嫉妒。
他出身高贵,却没有灵力。
而杜宇,一个出身卑微的贱民,却拥有他梦寐以求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