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没有挣脱。
新年刚过去一个多月,天还很冷,夜市热食居多,到处都飘着热气。
好在凉拌菜并未绝迹,除了久违的猪耳朵,我还买了臭豆腐、炒肥肠和榴莲酥。
我倒不是故意买这些有味儿的东西,纯属赶巧。
居家的饭太健康了,但健康的东西实在不怎么好吃,我现在就想吃点不健康的垃圾。
居延被我手里的东西熏得直皱眉,直到路过一家名叫“暴打前男友”的柠檬茶摊,他才哼了一声,买了两杯。
摊主是个小年轻,正好这会儿不忙。
做完我们的柠檬茶,他端起拍立得说:“靓仔靓女,我畀你哋影张相喇!你哋两个真係好合衬喔!”
居延伸手把我搂在怀里,不客气的提了要求:“把你的摊名也拍上。”
“冇问题!”
我抬头问居延:“我嘴上脏不脏?”
他掏出手帕在我嘴角擦了擦:“好了。”
摊主从摊子后面走出来,拍好照片送给我们。
居延让我看了一眼,然后收进口袋,对摊主一点头:“多谢。”
吃饱喝足,回去他开车。
出门一趟,我又洗了一回澡刷了一遍牙,出来发现他正倚在床头,一边喝柠檬茶,一边看那张拍立得。
见我出来,他把拍立得插进钱包里,起身去刷牙。
我拿起他的钱包,趴在床上看拍立得。
照片中,我和他依偎在一起,就像一对再普通不过的情侣。
只是,居延的脸上带着淡笑,我的脸上没什么表情。
我合上钱包,两手压着嘴角往上提。
我要笑。
只有笑了,才看起来像认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