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前。
肖阳正看着一份没有立卷的调查报告。
立案时间是三天前。
因110接警台调度,某辖区民警接警前往排查警情。
当两名民警与两名辅警抵达现场。
一个浑身是血,好像精神病的男子正抱着一具女性尸体,一旁还躺着一具孩童尸体。
男子正在撕心裂肺的痛苦哭嚎!
之所以一眼分辨是尸体。
两具尸体的脖颈、胸腹……等部位出现明显刀伤。
尤其是脖颈的部位,几乎都快要被割断了。
这种状态要是还能活下来,那是医学奇迹!
男子被控制、刑警接手、法医抵达现场……
通过初步现场侦查以及调查。
男子与两名死者是夫妻、父子关系。
现场、凶器、痕迹……
所有的所有,都指向该男子行凶杀人,且证据确凿。
正常情况下已经是‘死案’。
不存在翻供、狡辩、推翻行凶过程及证据的可能性。
但是……
一个不正常的,把所有警察干懵逼的情况,发生了!
男子好像疯了一样,否认他杀人。
瞅着男子的状态,一些老刑侦的眼神和表情不对了。
说个好玩的事。
很多老刑警都有‘火眼金睛’。
有时能分辨嫌疑人是否说谎。
有时仅凭嫌疑人行为就能发现案情。
有时还能在人来人往马路上一眼确认嫌疑人。
大多数警察或多或少都学习过‘微表情心理学’与‘犯罪心理学’。
通过表情能大概分析出嫌疑人是否存在狡辩、谎言、杀人心理,及作案心理。
可是该男子的表情、神态,以及心理反馈出来深层东西。
都是说明一个可能:他没有杀人,没有杀害自己的妻儿!
一群老刑侦懵了。
难道是有人嫁祸陷害?
不,不是。
因为案发现场有监控。
通过监控确认。
的确是男子突然‘发疯’,去到厨房,拿出厨刀。
而后冲向妻儿,进行残忍杀害!
有人说:这不就完事了,肯定是男子杀人,干他。
很多人应该没有听过这样一句话。
也是警校老师千叮万嘱的一句话。
【在查案的过程中,有时千万不要相信自己的眼睛,因为有些线索与证据,很有可能是凶手故意让你看见的!】
举个最直观的例子:魔术。
哪怕你明明知道它是假的。
当你不懂这个魔术的原理,不懂如何破解。
它就是神奇的,可以骗过任何观众的眼睛。
还是你亲眼所见的!
有人又问:虽然这个案子不对劲,那也不至于把所有警察都干懵吧?
正因为不对劲,警察开始了各种排查现场。
又一遍一遍的观看监控……监控出问题了!
一名查看监控的刑警突然惊呼,脸都白了。
警察,心理素质还用说?
整天和穷凶极恶的罪犯与各种恶心的尸体打交道。
怎么可能会被惊成这样?
因为他看到了……鬼!
人类就是这样,对于有知的东西很少害怕。
可但凡遇到未知的东西,会变得紧张惊恐。
因为可以引出烙印在生灵基因深处的恐惧!
随后,不光这名刑警看到了。
其他刑警也看到了所谓的‘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