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宝寅的嘴唇叫他咬疼了,喘着粗气,一句话断断续续分三次讲完,故意地气他:“没有,女人皮肤那么软,打一下就坏了。”
丰霆果然泛了酸,盯着他水红润泽的下唇,马上凑上去又咬一口:“不准再和别人上床。”
沈宝寅笑得双眼水光潋滟,面颊潮红:“丰霆,总有你看不住我的时候。”
“我会天天检查。”
“你轻一点,好了,好了,回来香港以后我什么时候有在外面过夜……”
丰霆这才罢休,轻柔地放慢了动作来令他开心。
沈宝寅原来以为,住在浅水湾,好处除了可以同丰霆睡觉,其他时候都很难捱,但其实也没有。
丰姗和他作息不同,三餐时间也往往有意错开,不用频繁见到她,这让沈宝寅的心情和生活都非常舒适,即使偶尔见面,彼此依旧不打招呼,但也不曾发生摩擦。
隐约,他其实觉得是丰霆在其中做了某方面的周旋,但他没有过问,如果彼此相安无事,沈宝寅不介意维持目前状况,事业稳步上升,晚上回来还可以在丰霆暖烘烘怀里睡觉。
浅水湾他的房间某种意义上成为了一个理想国。
久而久之,沈宝寅早已经不排斥住在浅水湾,也习惯在睡前给丰霆留门。
丰霆被安排了三次相亲。
第一次是八四年年底的尾牙宴会,商圈大佬齐聚,丰霆被丰姗引荐和酒业龙头陈家的大女儿见面,那是个干练的成熟女人,和丰霆同岁,成就不比他低。两个人见过一次面,在工作方面相谈甚欢,对于感情却产生分歧。
他们彼此都觉得若要经营好家庭,夫妻两个之间需要一个人做出事业上的牺牲,但都不认为自己是那个牺牲的人,因此默契断联。
丰姗为此表示十足的遗憾,若是双方达成共识,必然是本埠一段珠联璧合佳话,而一旦成家,她也再不用担心丰霆拿辞职要挟,随时随地撂挑子走人。
第二次,是一九八五年的春季,距离上一位相亲对象,不到三个月。而沈宝寅仍旧不知晓。
书香名门的康小姐,一位十九岁的才女,曾出版过多部畅销现代诗集,祖上三代出过多个闻名遐迩大文学家。
丰霆与这位小姐约会次数最多,足有三次,康小姐对丰霆的谈吐和外貌非常满意,甚至可以忽略这位满身铜臭气息的商人在文学素养方面的欠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