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在一家富丽堂皇的饭店用餐,饭菜精致、希奇。有从李子树上择下来的木花(一种生长在李子树上的昆虫),有终未成茧的肥蛹。吃下它们需要的不仅仅是胃口。不用联想,我就想起昨晚那只蟋蟀来,比起世间其它声音来,它的叫声就透出美丽来,至少直率、单纯。
正思量着,蟋蟀真的来了。一只冒失的蟋蟀可能被眩目的顶灯照花了眼,竟从窗缝或门缝中爬了进来,一副惊慌失措、战战兢兢的表情,服务员很快就将它清除走了。饭店是人出没的场所,这里只有酒香油腻,不怪人想不起流沙河的诗。蟋蟀属于晨露暮霜,更适于当意识中的寄托物。它出现在唐风中就是一只“蟋蟀在堂,岁聿其莫”感慨岁将其暮,时光如水的灵虫儿,它出现在物质文明中就是一个阿物、一块瑕疵。由此看来,虫儿也有虫儿的生不逢时。
还看过关于蟋蟀的一篇爱情故事。一对蟋蟀关在没有任何食物的匣子里,雄蟋蟀让他的雌蟋蟀以自己的身体为食,并且让雌蟋蟀从自己的尾部吃起。雌虫儿含泪一口口地吃,雄虫儿一口口地捱着。在那整整三天里,雄蟋蟀一直非常清醒着被一口口消化掉的痛苦,但它还坚持着要把生存的希望留给对方,同时自己还要尽量活下去,不让自己的爱人孤独。
好恐惧的爱!这恐怕是人的臆想成分居多。可我还是被感动了,尤其雄蟋蟀尽量延长时间地活下去,目的只是为了多陪一下自己爱人的片段,像最美的童话寓言。两只灰褐色的小虫演绎出来的爱情故事也可以如此完美。
我不知道饭店里的蟋蟀是不是昨晚拍着金风翅膀的那只,那一晚,窗下没再响起蟋蟀的叫声。
宁夏是听不到蟋蟀歌声的,这让人思秋的虫儿,像是上紧了发条的岁月,飞走了,一年,两年,三年,再也不回来。</p>